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暑假即将到来,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暑期和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封闭管理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实施封闭管理
1.校园教工出入管理
暑假期间,保卫处将继续加强校门守护,鉴别校内外人员身份,杜绝校外人员(包括外卖人员)通过学校大门入校。暑假疫情防控期间,1 号门、3 号门、4 号门、5 号门开放,其余校门仍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包括车辆内所有驾乘人员须配合安保人员查验身份测量体温。在校内经商、施工人员凭所属管理部门或保卫处发放的证件进出校门,扫“云南抗疫情”绿码入校,无关人员禁止入校。
2.留校学生安全管理
各学院在实行统一安排留校学生住宿的前提下,要准确登记留校学生名单,落实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毕业生外出实习需到保卫处备案,学院提供毕业实习外出报告申请(具体格式见附件),由保卫处统一制作出入证后转交至相应学院,学院实习学生凭出入证进出校门。对于暑假期间临时请假的留校学生,由各学院班主任或值班老师负责假条审批工作,假条须加盖学院学工办印章。严禁学院将临时请假学生按实习学生处理。
二、注重安全防范,减少安全事故
1.规范车辆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保卫处将在假期期间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增补校园交通安全指示标识,联合交警二大队对校内僵尸车辆清查清理,协同后勤服务集团商讨户外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建设工作。各学院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在校内驾驶非机动车不超速超载,尽量健康出行,减少电动车购买。
2.加强隐患排查,减少安全事故
各学院、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包括教学场所、办公场所、实验室、食堂、仓库、建筑工地以及各学院相关学生宿舍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化学试剂存放与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违规电器使用、管制刀具匿藏、施工工地安全与人员纠纷、防洪防涝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消除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保卫处。
3.强化治安防范,突出重点防护
假期间各学院、部门有专人值班,对贵重物品、机密文件、危化品、文档资料等要落实专人保管,务必锁好实验室、机房、教室、办公室以及学生宿舍门窗,重点部位贴好封条。保卫处将对重点楼宇及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巡查,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4.重视消防安全,消除消防隐患
各学院、各部门应及时清理堆放于消防通道的电动车及其他杂物,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师生不要将电动车在办公区域或宿舍区域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离开办公室或宿舍及时切断电器电源。留校学生不得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师生无特殊情况不要进入后山树木园区。
三、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假期前各部门、各学院要采取不同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除传统的防骗、防盗、防火等安全教育内容外,要重点强调旅途交通安全及防溺水安全教育,不乘坐超载车辆或其他非法营运车辆,不私自到水库、堤坝区域内游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同时也应强调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留校学生进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攀爬学校护栏擅自离校,有事办理请假手续。
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20年8月7日下午6点前,将暑假值班表(纸质版)及实习出入证办理申请交至新图书馆305办公室,有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一并报告。
联系人:赵芳婷、李垚,联系电话:63863873。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63864110(24小时),63863110(白班)。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0年8月5日
附件 XX学院关于假期毕业生外出实习办理出入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