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户口迁移相关流程作如下说明:
龙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3、 未能正常毕业的同学,凭身份证、退学文件或肄业证办理户口迁移。
4、已和云南省教育厅签订了户口托管协议的同学,请按教育厅的要求提交相关证件给省教育厅方可落户,我处将不再管理其户口。
5、户口迁往用人单位的同学,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办理。
6、凡考取研究生或博士的同学,按照所考取学校户籍管理的要求进行落户。
7、入学时未将户口迁至西南林业大学的同学,不涉及户口迁移的问题。
保 卫 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