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
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2025年4月12日1时许,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一临街商铺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根据《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临街商铺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室内充电、飞线充电及占堵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汲取事故教训,增强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电动自行车不当使用等带来的消防风险。
二、整治重点
(一)在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含门厅、楼梯间、走廊、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私拉电线充电;
(二)在地下车库、隔震层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三)使用非标、劣质蓄电池或充电设备,改装电动自行车电路;
(四)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宿舍楼充电。
(五)电动自行车、杂物等堵塞学校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教育,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各学院、部门、各单位对所属教学楼、实验室、宿舍区、办公区等区域开展“网格化”自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及时向保卫处反馈;
(三)保卫处将实时开展全校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强制清理违规车辆及占堵消防通道等的障碍物,通报相关违规情形,情节严重的将按《西南林业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等进行处理;
(四)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相关事故的,学校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李龄劲 联系电话:63863150
保卫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