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畅通安全疏散通道,坚决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疏散通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建筑、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办公楼、实验室等各类建筑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
(一)建筑物内的公共走廊、楼道、楼梯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
(二)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沿线区域;
(三)防火门、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周边区域;
(四)建筑物首层疏散出口外的疏散通道及公共区域。
二、清理内容
所有堆放、占用、堵塞上述区域的各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一)废弃家具、旧电器、纸箱、快递包装盒、闲置生活用品;
(二)施工材料、实验废弃物、闲置办公用品、教学设备;
(三)自行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个人储物柜;
(四)其他影响疏散通行的各类杂物。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清阶段(2026年4月20日—5月31日):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区域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开展全面排查,并通知相关人员自行清理所属杂物。
(二)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6月1日—6月12日):保卫处将对全校消防疏散通道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自行清理的杂物统一实施清运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物品所属单位或个人承担。
(三)巩固提升阶段(自2026年6月12日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巡查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清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各单位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的严重危害,主动配合清理工作,自觉维护疏散通道畅通。
(三)各单位要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疏散通道检查,确保通道始终保持畅通。
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1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清情况报送至致知楼109室保卫处消防科。清理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保卫处消防科,联系电话:0871-63863150。
保卫处
2026年4月20日